公告
杭州众迪科技有限公司
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依法受理了杭州众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迪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2)浙0109破申67号,并指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多次联系众迪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众迪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财务人员,众迪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反馈,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全部证照及印章均已遗失。
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案件顺利进行,防止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公司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众迪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自2022年11月14日起作废。
自2022年11月14日起因证照、印章作废后产生的一切行为与众迪公司及管理人无关,众迪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众迪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