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
我省发布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报讯 记者金钧胤报道 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怎么排放?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563—2022)(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等,为浙江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定了标准、立了规范,是全国首个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之所以要制定《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缘于当前全国现状和浙江的实际情况。”作为《标准》的牵头编制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浙江是化学纤维生产大省,自2002年以来产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且该行业一直是浙江重点治理行业之一。“由于之前国家尚未有针对化学纤维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控制专项标准,于是,我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开启了长达6年的《标准》调研编制工作。”
要求更高更严,企业如何执行?《标准》明确,新建企业自2023年1月30日起执行。现有企业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宽于该《标准》的,应当在《标准》实施之日前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