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维护正义力量
上虞: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就医享受同级劳模待遇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严其明、陈晓锋报道 “感谢党和政府还记着我,太感谢了!”日前,绍兴市上虞区市民霍伟明在出院刷医保卡时享受了一回劳动模范的待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被免去不少。一问才知道,是自己见义勇为的义举,享受到了当地政策的照顾。
霍伟明今年60岁,十多年前因见义勇为之举荣获“绍兴市第四届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前段时间,霍伟明因病住院,在出院刷医保卡结算时,他意外被告知,本应个人负担的2952.75元,现在只需支付1868.13元,享受了劳模补助1084.62元。得到这个消息,让霍伟明连连感慨“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
去年11月28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分局联合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工作意见》,确定了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劳模待遇的“3+N”一站式结算模式。
“我们这边收到了一份20人的名单,是明确可以参照同级劳动模范进行医疗补助的。”上虞区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符合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享受财政补助,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全额补助,省部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80%补助,市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50%补助。
上虞自古多慷慨之士,如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陆起,因施救溺水人员不幸牺牲;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王金土,在与盗窃财物歹徒搏斗过程中,眼、鼻、口不同程度受伤;绍兴市见义勇为勇士陈友昌,在拦截逃跑的窃贼时被刀刺伤,伤病长期在身难以恢复……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各地先后出台了全社会加大发现见义勇为、举荐见义勇为行为的工作机制,依法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标准范围,及时表彰慰问见义勇为勇士,让更多人勇为敢为善为。
据统计,仅上虞区共确认申报见义勇为事件83起99人,其中78人获得区(县)级记功表彰,13人获得市级记功表彰,7人获得省级记功表彰,1人获得国家级记功表彰。据了解,像霍伟明一样可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上虞区至少有20人。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表示,给予见义勇为人员劳模同等医疗补助待遇体现了上虞区政府的人文关怀,用制度创新维护正义力量,激励他们为平安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