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分立公告
经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本公司分立。本公司分立的形式为派生分立。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汇宇润而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前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分立后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杭州汇宇润而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分立后,原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汇宇润而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汇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