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释放税惠政策红利 为“走出去”浙企减负增能
我省启动第32个税收宣传月
本报讯 记者李国峰 通讯员汤晟报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桐乡举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活动暨第32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我省税务部门围绕服务“一带一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最新举措开展税惠政策红利宣讲,助力经营主体更快、更好、更稳地“走出去”。
去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坚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减”与“收”,提供更多阳光雨露,让浙商根深叶茂、茁壮成长。据悉,2022年全省(不含宁波)外资企业享受再投资递延纳税股息超72亿元。
据了解,为护航企业“走出去”,税务部门建立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公开发布104个国家(地区)的税收投资指南,系统归纳对外投资涉及税收的99个事项,更好引导“走出去”纳税人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同时,持续探索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示范项目库建设,倾力打造国际税收服务点和“走进系列”等服务品牌,不断增强“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防控能力。
“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以来,我们越来越敢维护税收权益,海外投资也越来越有信心。”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成车表示。据悉,巨石集团曾在埃及项目预提所得税退税时受阻。在税务总局指导下,浙江、嘉兴、桐乡三级税务机关和巨石集团密切配合,启动了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与埃及税务总局和纳赛尔市税务局开展多轮相互协商,最终埃及税务部门于当年底一次性补退该集团埃及公司历年未退预提所得税款。另外,还消除集团股权转让所得的双重征税风险,圆满解决财产收益税收协定执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