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按需点餐不浪费 爱惜粮食是美德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已近两年。日前,针对网络美食类视频存在的一些问题,省消保委特发布消费提示:
理性对待网络美食“种草”,“打卡”消费要按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对于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美食类探店、体验短视频,消费者要仔细甄别,避免踩坑。打卡消费时,对推荐菜品要依个人口味理性选择,并且按需适量点餐,把“光盘行动”进行到底。
积极抵制暴饮暴食“吃播”,养成健康饮食习惯。《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消费者要积极抵制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视频,没有关注度,就没有吃播表演。同时,要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注重营养充足,膳食均衡,切忌暴饮暴食,吃得要安全更要健康。
选择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避免盲目冲动消费。消费者通过“直播带货”购买食品,要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不从众、不冲动,要多思量是否需要,做到理性消费,避免造成浪费。《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省消保委也希望带货主播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做懂法守法的主播,以过硬的职业素养赢得消费者的长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