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护理服务 更须强化护士权益保障
■张西流
随着第112个“5·12国际护士节”的到来,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增添了护士群体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众所周知,“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理工作在临床治疗、康复等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护理工作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成效。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注册护士总数增长迅速,截至2021年底,我国注册护士达到501.8万人。然而,必须正视的是,目前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的人数仅3.56人,占比明显偏低。特别是,由于工作强度大、风险性高、入编难、工资待遇低等,我国还面临着护士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中国护士群体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显示,76.5%的护士月收入低于5000元,仅有4.5%的护士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此外,对已离职护士的调查显示,有48.8%的护士因为收入低而选择离职。
不可否认,与医生相比,护士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资福利待遇低,这些落差势必会影响护士对职业的认同感和成就感,从而也导致护士流失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护士同患者接触最频繁,可以说天天同患者“零距离”接触,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护士将首先成为患者和家属“冲击”的对象。由此,一些护士难免会产生人身安全焦虑,从而也加剧了护士的现实痛感。可见,如何增加护士的收入、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职业认同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这一职业,是护理行业必须直面的问题。
因此,发展护士队伍,改善护理服务,更须强化护士权益保障。目前,我国实施的《护士条例》是行政法规,在护士权利保障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方面较弱。国家层面应尽早出台护士法,不仅有助于解决护理人员缺口问题,提升社会对护士的尊重,更有助于解决护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比如进一步明晰护理事业发展中需要界定的基本业务范围、处方权限,以及各类专科护士的准入条件、执业范围及管理规则等。
在此基础上,应不断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拓宽护士职业发展路径;同时,进一步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再者,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护士培训培养,从源头上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改善护士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建立护士权利保障机制等,以此提高护士职业的社会认同感和自身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