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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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谦、仲昭东、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朝阳、宁波河图洛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阮谦、仲昭东、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朝阳、宁波河图洛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人合伙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7日作出了(2019)京01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京民终5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京01执307号。
现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上述生效判决中确认的全部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详见下表)转让给北京绯缤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北京绯缤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请债务人予以配合。
请债务人接到本通知后,将上述债权直接向北京绯缤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清偿。
特此通知!
通知人:新疆艾格拉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801181210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