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劳模生活 劳模管理工作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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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每一位劳模都真切感受到“劳模之家”的温暖,是绍兴市劳模协会的孜孜追求。 该协会通过对全市市级以上劳模数量、结构、待遇落实、待遇资金列支渠道等情况,进行分类调查统计,先后提出了关于提高劳模春节慰问金、完善市级及以上劳模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待遇等建议。 2022年2月,经过长达半年多时间的奔走、摸底、征求意见,绍兴市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补助标准,并对经费列支渠道进行完善统一,“不用再跑原单位报销,医保实现一站式结算”,六县市区市级及以上劳模医疗补助待遇都将实现财政兜底。已参加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模范,符合绍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不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以上的费用),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全国劳动模范给予全额补助;省部级劳动模范按80%给予补助;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按60%给予补助;市级劳动模范按50%给予补助。 此外,绍兴市劳模协会积极参与劳模体检、帮困帮扶、走访慰问、劳模报刊订阅赠送等日常服务工作。近几年,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体检6000余人次,安排疗休养52批次共计1080人次,落实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46.5万元等;围绕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协助绍兴市总工会做好人选推荐考察、材料收集审核、系统录入、会议表彰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全市各级劳模参加全总、省总、市总疗休养活动,合理安排路线,全程做好服务保障,营造关爱劳模的浓厚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