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行医”?对不起,你违法了!
近日,德清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接到线索,称有人在农贸市场开展镶牙、补牙服务,要求查处。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农贸市场,就见一简易摊位,桌面上放着合成树脂牙、正畸用钢丝及制品、持针钳、口镜、探针等物品,桌上还挂着一张写有“口腔+专科 快速镶牙 无痛拔牙 咬模镶牙 断牙可接”等字样的白布条,其中红色的“美好人生 从齿开始”标语让人十分心动。然而, 经核实,该摊位为徐某某所有,而徐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却连续多日在德清县某处农贸市场开展镶牙、补牙的违法诊疗活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遂给予徐某某没收药品、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340元,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各位消费者,菜场、民居等场所,无法达到开展口腔诊疗所需的环境要求,而且“游医”看牙,一旦出现后遗症,也基本是维权无路。因此,就诊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医疗机构,远离非法行医,保障自身健康权益。
据健康德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