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
让青山绿水底色更亮
本报讯 通讯员朱齐超报道 20年来,“千万工程”不断地向下扎根、向上生长,因地制宜走出一条又一条特色发展之路。近日,由浙江省林业局主办的林业践行“千万工程”全媒体采访活动走进了长兴县。
长兴县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东靠太湖,西倚天目,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涵养区,森林覆盖率达47.71%,平原林木绿化覆盖率38.5%,拥有仙山湖国家公园、长兴扬子鳄保护区、金钉子地质公园、古银杏长廊等重要的生态资源。近年来,长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成色更足;多措并举推进花木产业发展,补短板扬优势,富一方百姓。
“当好一方林长,守护一方生态,发展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制度创新。长兴县立足“五山一水四分田”资源禀赋,以“林”为基础、以“长”为关键、以“制”为重点,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长兴元素的林长制区域示范标杆,并成功入选长三角地区林长制改革十大典型案例,获评国务院督查激励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市县。
“目前,长兴县已经完善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度。用通俗的话来讲,‘林长制’就是把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灾害防治、森林防火及执法监察等一系列的林业工作‘串珠成链’,把保护和发展林业的责任层层落实下去。”长兴县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文成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真正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