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500kV章春5487、章晖5488线134#-135#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将《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500kV章春5487、章晖5488线134#-135#改造工程》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获取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索要邮箱:46060241@qq.com,来者请注明来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实施《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500kV章春5487、章晖5488线134#-135#改造工程》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500kV章春5487、章晖5488线134#-135#改造工程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方式提交公参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A7guyl6BiN3BfqzR3eLkg?pwd=1234
提取码:1234。
四、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0574)89184084
邮箱:1035178565@qq.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编:3151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