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浙江越威达纺织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
(1)对浙江省境内2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7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金人民币47,425,25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
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东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利益相关方(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
如需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向东方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标的资产处置交易的联系人如下:
(1)东方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571-87163157
邮箱:zhanganqi@coamc.com.cn
地址: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571-871631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05765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电话:0571-87189862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1月9日
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A:债权标的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
借款人
序号
担保人
担保人所在地
担保物
基准日利息余额
借款人
所在行业
基准日
本金余额
借款人
所在地
资产
状况
资产
形态
制造业
债权
1
停业
浙江省绍兴市
浙江省绍兴市
浙江越威达纺织有限公司
23,000,000.00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0年2月26日的利息为人民币9,145,739.11元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徐志明、宣海平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730号第一层北、第二层北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618.7平方米。
制造业
停业
债权
2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
无
24,425,250.00
浙江省绍兴市
相应利息罚息,其中截至2020年2月26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5,124,805.53元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徐志明、宣海平、双双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