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马朗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马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特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马朗履行相关义务。马朗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马朗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马朗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