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韵达快递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306240014977,声明作废。
声明:我司股东或员工对外代表本公司洽谈商务合作等事项需提供本司书面委托文件。未提供相应文件一律不代表我司行为,我司将不予认可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声明人:杭州思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
减资公告撤销声明:膜团团实业(浙江)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公告本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2月23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整减资至人民币500万元整。现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撤销该公告,特此声明。
膜团团实业(浙江)有限公司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