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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地方法规获批

台州134万技术工人“提薪”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台州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详见本报2023年11月20日、29日报道)。这是全国首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地方性法规,台州134万技术工人“提薪”将有法可依。

  根据《规定》,技术工人是指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并能运用自身技能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分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台州鼓励企业在薪酬分配体系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技术工人的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其他职类人员人均工资增幅。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配置等激励方式。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并向高技能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倾斜。同时,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制度,规定企业工会应代表职工方与企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维护技术工人合法权益。

  其他各类待遇方面,台州鼓励企业在福利待遇、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保障技术工人和其他职类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分别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取得相应职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分别申报助理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在内部自主设置技术工人技能岗位等级,制定岗位规范,打通技术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人社、住建、卫健、医保、教育等部门应加强技术工人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政策衔接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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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台州134万技术工人“提薪”将有法可依 2024-04-01 2 2024年04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