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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浙工会

杭州市临安区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工会+检察院”共护女职工权益

  本报讯 记者曾晨路 通讯员李亚楠报道 “我已经拿到该有的生育津贴了,感谢工会、感谢检察院。”4月11日,邓女士专门致电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表示感谢。这得益于4月2日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就督促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等相关待遇问题分别向区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临安区总工会向邓女士原所在企业签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足额发放生育津贴。这标志着临安区依托“工会+检察院”工作机制,开展的首起由区总工会向检察院移送问题线索、维护职工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已推动行政机关进入实质性治理阶段。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为全面加强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2022年,临安区总工会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保护职工劳动合法权益合力。其中提到,双方将重点就公平就业、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损害广大职工劳动权益的问题,探索提起公益诉讼,解决劳动领域带有普遍性、群体性、苗头性争议纠纷。

  同年年底,临安区总工会在对职工反映的各类问题梳理时发现,全年有6起反映生育津贴得不到保障的相关案件。“虽然6起案件均通过与企业沟通协商后得到妥善解决,但这些案件几乎都与用人单位支付有关。”临安区总工会劳动关系部部长周国军介绍,平时在接待职工、联系基层工会、走访职工时也了解到,部分企业在女职工休产假、发放生育津贴方面存在比较随意的情况。2023年3月,企业职工邓女士向区总工会反映,其在产假期间离职,但没有足额获得奖励性生育津贴。从周国军了解掌握的情况看,生育津贴未能足额发放是个普遍性问题,涉及广大用人单位,更涉及卫健、医保、人社、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

  劳动者权益保障备受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提及。生育津贴是否足额发放,事关女职工权益,也直接影响生育意愿。为此,临安区总工会把该情况作为问题线索移送至区检察院。临安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今年3月15日,杭州市检察院召开临安区妇女权益保障(生育津贴)公益诉讼案件圆桌座谈会,市、区两级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公益人士代表开展会议讨论,共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4月2日,临安区检察院分别向区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工会向用人单位签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这意味着今后全区育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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