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重大!全国首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5月1日起施行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法规,为全国碳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对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33条,从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确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
其中,在碳配额分配方式方面,《条例》提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碳排放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此外,《条例》强调了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不得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业务。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明确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的措施,并要求被检查者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中弄虚作假的,规定了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取消相关资质、禁止从事相应业务等严格的处罚,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据《华夏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