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考试季
来看看古代考试有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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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珺
上学的时候,总有这么一句全国统一的顺口溜,在同学们口中悄悄流传——“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从踏入校门的那天起,考试就形影不离地跟随着我们:月考、期中考、期末考、中考、高考……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又要面临就业的压力,于是大家又卷起了考研、考证、考公……
虽然考试让人又爱又恨,但在人才的选拔方面,考试已经是相对最公平、高效的选拔机制了。其实,古代考试比现在还要卷得多。读书人寒窗苦读几十余载,真正能考取功名的是凤毛麟角,以至于有些读书人考着考着就发了疯,吴敬梓笔下的范进就是个例子。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在中国持续了1300余年的考试选官制度——科举。
隋朝时期,隋文帝杨坚下令废除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正式设立了进士科。自此,科举制度正式走上了历史舞台。
以清朝为例,科举考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叫做“乡试”,相当于省一级的统考,每三年才会组织一次。通过乡试的称“举人”,其中第一名叫做“解元”。获得举人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会试”,全国各个省份的举人进京赶考,这一阶段的第一名叫做“会元”。而科举考试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了。
但实际上,乡试并不是考验读书人的第一关。在这之前,考生要先通过县、府一级的考试成为“童生”,再通过“院试”成为生员(秀才),才有资格来到乡试的考场上。这个“童生”并不是一个年龄标准。对当时的普通人来说,能年纪轻轻考上秀才已是很不容易了,甚至有很多读书人考到两鬓斑白,仍是一介童生。
于是,为了早日成功入仕,有些考生就想出了五花八门的作弊手法:有钱的托人说情、贿赂考官、买题代笔,没钱的则选择“夹带”,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抄”。“夹带”中最常见的,就是将抄好的范文缝在衣服的夹层中,或者干脆密写在衣物和自己身体上。为了能多写一些字,清朝甚至有人用鼠须密密麻麻地在坎肩内侧抄写了4万多字,再反穿在身上企图瞒天过海。
为了对付这些投机取巧的考生,历朝历代都采取了许多防作弊措施。比如,在进入考场之前,每一位考生都要经过严格的搜身;为了防止考生贿赂考官,北宋时考试实行“糊名法”,这种方法最早由武则天发明,现在的许多大型考试也沿用了此法:将试卷上的考生个人信息遮盖后改卷,以防批卷官徇私作弊;后来又发明了“誊录法”,即由专人将考卷重新抄录再送去改卷。
为了公平公正,乡试、会试设有专门的考场。明清时期,京城和省会的科举考场称为“贡院”,由足以容纳上万名考生的低矮号舍、考官居住的大房间、高耸的用于监考的明远楼所构成。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科举考场——被誉为“中国古代官员摇篮”的江南贡院始建于南宋,在明清鼎盛时期最多同时可容纳20644名考生参加考试,可见当时科举考试的竞争是多么激烈。
考生们的考试环境也比现在艰苦得多。清代《广东文闱科场事例》对号舍的形制有这样的描述:“每一号舍约阔三尺,深四尺,簷高八尺。”由于号舍空间十分狭小,考生们无法躺平,只能蜷缩着身子休息。考生们在这样不干净又狭窄的房间内答题和休息,吃喝拉撒都得在里面解决,再加上精神高度紧张和疲劳,常常引发疾病或精神异常,严重时甚至有考生死亡。
在这种环境下还能顺利通过考验的精英们,将参加天子主持的最后一个阶段的考试,即“殿试”。明清殿试后会根据考生的表现,分为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走到一甲这一步的读书人,总算是功成名就,扬眉吐气了。
然而,在这座通往仕途的独木桥上,多得是被挤下来的人。在中国长达1300余年的科举史上,能高中状元的不过几百人,连中三元者更是屈指可数。时过境迁,距科举制度废除已过了一百余年,如今的我们,在实现人生价值的道路上有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但“金榜题名”“蟾宫折桂”“独占鳌头”“学而优则仕”等科举文化和思想,至今还深深地影响着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