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经典产业“火”起来
我省出台相关政策举措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让历史经典产业‘活’起来、‘传’起来、‘潮’起来、‘强’起来、‘火’起来,到2027年基本建成历史经典产业创新发展高地、文化传承高地、品牌荟聚高地、人才集聚高地。”昨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召开发布会,从产业政策、人才培育、品牌保护、扩大影响等方面,专题解读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举措》)和《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明确提出要推动茶叶、丝绸、中药、黄酒、文房、木雕、根雕、石雕、青瓷、宝剑等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塑造新辉煌。
为传承发展这些“民族文化瑰宝”,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出台《若干政策举措》和《行动方案》。6月11日,省政府又专题召开全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暨推进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相关工作。
《若干政策举措》主要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为主,从高水平保护传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高强度宣传推广3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行动方案》主要以具体举措和任务分工为主,从原料供给、创新引领、主体培育、融合发展、人才接续、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20项工作举措。
两个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推广“五个关键词”,推动品质化、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按照“一业一策”、“一域一策”,打造全方位、全要素、全产业链支持体系,让历史经典产业“强”起来;在推广上,突出举办展览会博览会、举办创新创意大赛、设立展示展销窗口等,《若干政策举措》明确,用好政府主办或参与的各类展览、论坛、博览会,做好历史经典产业嵌入式宣传,在机场、地铁、高铁等重要交通设施以及文化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设置历史经典产业精品窗口,让历史经典产业“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