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思路化解“新”问题
宁波鄞州法院靶向发送司法建议,保障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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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法院法官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法律咨询。 |
通讯员张宁报道 随着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新的就业空间不断拓展,新业态从业者的人数也“水涨船高”。与此同时,一些新型用工纠纷也随之产生。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新业态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劳动争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合同等纠纷。
如何更好地维护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新的规则、实现从业者和企业利益的双保护、助力新业态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期,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向鄞州区人社局、鄞州区总工会发送“1号司法建议”,靶向直击新业态从业者的共性“痛点”。
新型用工模式下维权难?
司法建议畅通新业态纠纷化解的“快车道”
“为降低运营成本,部分平台会将众包业务再次分包转包,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有的分包方会让从业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再与其签订《项目转包协议》。”鄞州法院审委会专委谢贤芳说,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新业态用工中较为突出的“去劳动关系化”现象,新业态从业者常因对劳动关系举证不足而败诉,使原本由雇主承担的保障责任无法得到落实。
针对这一问题,“1号司法建议”提出一条路径——强化“调裁审执”一体化衔接,统一认定劳动关系的尺度。在日前召开的座谈会上,法院、人社局、街道司法所及工会、律师、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建言献策,并就规范新业态用工模式达成共识:对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引导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不完全符合但企业对从业者有一定管理的,引导订立书面协议,明确从业者的最低权利清单;对于确属合作关系、企业只提供信息服务的,则将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对待。
同时,“新就业形态服务站”共享法庭正式入驻鄞州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在“调”(调解)“裁”(仲裁)的基础上,调解中心新添“审”(审判)“执”(执行)功能,成为“1号司法建议”落地生根的有力抓手。
“对相关纠纷,先不区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一端口先行受理、一站式联合调解、一体化闭环处置’,免去了新业态从业者奔波之苦。”鄞州区人社局副局长谢华波介绍。
职业伤害保障体系缺位?
司法建议拧紧新业态用工环境的“安全阀”
“我在平台上接单后,去客户家里安装他网购的台盆时,手指被割伤了。这损失,难道要我自己承担吗?”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某APP的安装师傅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平台运营者和淘宝店铺连带赔偿。因无相关保险,经法院调解,由安装师傅自身、平台运营者和该线上店铺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除了安装等家政服务领域,外卖骑手领域也是安全事故的“重灾区”。经梳理,鄞州法院于2021~2023年共办结涉骑手的交通事故纠纷67件,系该院交通事故案件最集中的行业之一。
“1号司法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扩大新业态经济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法院、人社局、总工会等各方将深入当地零工市场、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地,走进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代理商等新业态头部企业,对从业者和相关企业进行政策宣讲,促进“应保尽保”,扩大新业态经济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品种创新、条款优化,引导企业积极投保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权利义务不对等?
司法建议校准新业态劳资关系的“公平秤”
“我们的工资是由底薪和流水奖励组成的。本来虽然底薪少,但奖励还不错。可它算法这么一变,正常劳动量下奖励减少,我们到手的钱也大大降低了。”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某人力资源公司通过随意调整流水奖励标准及计算方式、系统不正常向司机派单的手段,恶意降低19名网约车司机的薪资水平,进而迫使他们主动辞职或不续签合同。最终法院认定该人力资源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其补足19名司机劳动报酬,并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
新业态经济中,“劳弱资强”较为突出。高昂的违约金、随意变更的劳动条件、未落实的休息权利等现象屡见不鲜。“1号司法建议”直面新业态用工的合理性、合法性问题,建议从工会组织、硬件设施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
笔者从鄞州区总工会了解到,目前鄞州现有新业态工会144家,建成各类驿站86个。收悉“1号司法建议”后,区总工会后续将结合建议书内容对新业态工会进行扩面提质,重点推进新业态头部企业单独建会,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集体协商专项行动,探索形成行业示范合同、建立行业规范标准。同时分批次改造提升户外劳动者驿站、定期开展技能培训、直播带岗、文化讲座、健康义诊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