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 岂能作秀
■杨维立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有记者在走访时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反复安全检查、抽查、督导,一些显而易见的重大隐患虽常治,但长存。有基层干部直言,一些安全检查方案如何写、线路怎么走、点位如何选,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在点位选择上,往往专挑安全搞得好的企业查。
近年来,各地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比如,少数地方明知有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差,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敢动真碰硬,反而热衷于打造迎检“样板房”,企图一美遮百丑,无形中为问题企业提供了监管“真空”,这不禁令人对这些地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心生忧虑。又如,前不久,国务院安委办对一季度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梳理汇总,发现未及时准确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依然突出,其中包括“现场执法检查‘避重就轻’”,这无异于是掩耳盗铃,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掩盖了隐患,等等,不一而足。
种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秀”,看似是新表现,实质上是缺乏担当、作风虚浮的形式主义顽疾,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此顽疾不禁,必然导致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到位,进而酿成事故,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害莫大焉。既往的诸多事故悲剧,屡屡暴露出安全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对此,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和警惕,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事故猛于虎,防范责任重于山。抓安全生产,求真务实是“硬道理”,会落实、能落实是“真功夫”。作为发现安全隐患的重要利器,安全检查绝不能被“盆景”之美麻痹;绝不能有“避重就轻”的侥幸,绝不容许“作秀”,必须坚决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不”。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因此,要紧扣“严”“实”二字,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和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持续提升安全检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采取“下沉式”等措施,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将每一次安全检查变成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推进器”,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此外,还需完善举报机制,让群众监督渠道、反馈制度更加畅通起来,倒逼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恪尽职守,不断增强安全检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