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评公示
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新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开展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新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电子版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下载详见“万华化学集团”官网公示。查阅纸质报告书和提交公众意见表地址: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