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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惠民生保障权益暖民心

  通讯员杨沁报道 近年来,温州市各级法援机构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畅通便民渠道,优化服务方式,努力做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便援”,温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始终保持全省前列。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05件,承办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407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7220件。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现结合温州市今年第二季度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劳务派遣讨薪难

  法援出手暖民心

  案情简介

  杭州A公司于2022年与张某等27位河南籍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张某等人派遣到浙江B公司在苍南的项目上班,工资计算方式按“点工”计算。项目完工后,杭州A公司一直未向张某等人支付2023年6~8月份的工资,共计19万余元。张某等人无奈只好向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在核实案件相关情况后,明确张某等27人除了2023年6~8月份的工资未领取外,其间的高温补贴也未领取。而杭州A公司未支付工资的理由是浙江B公司未支付工程款,而浙江B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则是认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援助律师及时向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两公司共同支付张某等人工资及高温补贴共计20余万元。开庭审理过程中,援助律师通过提供劳务分包劳务费计算核对单、出勤情况表、员工刷卡记录表等证据,充分证实了被申请人拖欠工资的事实,苍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杭州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支持了张某等27人的全部仲裁申请。目前张某等27人的工资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讨薪群体性案件。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本案不仅用工主体不清,而且法律关系复杂,可以说是近年来农民工欠薪案的一个缩影。逐层分包、劳务派遣虽然是建筑行业约定俗成的用工方式,但这并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对于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缺乏、用工上处于弱势的农民工来说,自行维权非常困难,本案中援助律师帮助27名农民工成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援惠民生”的责任担当。

  二十年维权路漫漫

  法援助力获赔偿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1年1月4日开始在A公司承建的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工程担任木工。2001年4月1日下午4时许,李某在该工地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脊椎损伤,高位瘫痪”。在他受伤后的20年里,因高位截瘫,一直在各地医院持续治疗,家庭经济困难;再加上法律知识欠缺,一直维权失败。

  2021年12月1日,李某来到温州市瓯海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第一时间约谈李某,了解案情、办理授权委托手续,聚焦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受援人与A公司是否存在劳务关系、受援人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及标准适用、责任比例认定等焦点,收集整理了大量证据,并提出诉讼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A公司承担60%责任,赔偿受援人92万余元。

  案件点评

  本案发生至今20年余,很多与案件有关的直接证据缺失,导致受援人与责任单位的法律关系难以证明、受援人受伤的原因难以鉴定。援助律师为了证明上述关系,将受援人提供的病历、证人证言、相关媒体报道等证据材料,与第一次原被告双方证据交换时A公司的质证反应结合,从高度盖然性角度推导出对受援人有利的结论,最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二十年老员工遭辞退

  法援律师倾力维权

  案情简介

  2002年4月,张某入职某A酒店公司后一直在此工作。2021年下旬,A酒店公司承包B酒店公司客房与餐饮业务,B酒店公司经营的酒店对外名为AB酒店。2021年11月,A酒店公司将张某调派到AB酒店任采购部经理一职。2023年7月27日,B酒店公司向张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张某于2023年7月28日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经济补偿金),张某与A、B酒店公司协商无果后来到瑞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023年8月,承办律师向瑞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立案材料。2023年9月,该案开庭审理。A酒店公司认为张某与其已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B酒店公司认为,张某由A酒店公司招聘并安排工作,与A酒店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其不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承办律师提出张某由A酒店公司派往B酒店公司工作,A、B酒店公司应对B酒店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双方协商一致,A、B酒店公司共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16万元。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者因被原用人单位调派到新用人单位后遭受权益侵害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A酒店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关系,在派遣张某前往B酒店公司时将张某的人事信息全部转移至B酒店公司,导致劳动者基于劳动年限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经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与调查,将原用人单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关系予以固定,确定张某的经济补偿金应自入职原用人单位日起算,得到仲裁庭的认可,张某最终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作者单位:温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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