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产改中提升产业工人“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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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日前印发。这是一则重磅消息,于全社会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消息,它事关如何全面深化改革,如何使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更近、更高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
詹船海:
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细读《意见》,既感到“曾相见”,也感到“新意来”。
《意见》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作为一个大的方面展开,使“主人翁地位”更加坚实清晰地落在民主权利的制度安排上,还指向“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老业务”,显示“产改”的法定性、继承性,以及“深化性”。
《意见》的“总体要求”提出“三感”:通过深化产改,使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在坚守“宏大”的同时,更尊重产业工人的利益诉求,这就是“新意”,也是满满的诚意。我们已知,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感”需要充实和保障,对照这里的产业工人需要增强的“三感”,可知要求是提高了,且更有针对性。亦即,要使产业工人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不仅是建功立业的中坚,也是收入的中坚力量。
《意见》第六章就眉目清楚地标题为:“维护劳动经济权益,增强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这部分第十四条写道:“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具体是“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并提出要“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这都是对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深化,将该方案中原有的信息凸显出来,令人一目了然、了然难忘。
让产业工人中产化,从现在起,可以有这样一个理想了!
齐振松:
多方合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意见》明确,“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当前,很多地方企业出现“用工荒”现象,这也是最令企业负责人头痛的事情。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生活成本显著提高,如果工资没有相应增长,产业工人最起码的家庭基本物质生活都不能得到保障,又怎能要求他们愉快上班、发挥劳动潜能和积极性呢?
集体协商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可以让职工与资方处在平等的平台上进行对话,把工资问题拿到桌面上谈,这不仅增强企业职工的底气、增加工资透明度,也是对企业职工权利尊重的表现。
企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需要想职工所想、帮职工所需,这样才能引得来、留得住人才,稳得住产业工人队伍,也能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或配套措施,集体协商制度得到较快落实和发展,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但集体协商制度仍存在覆盖面不够广、执行缺乏力度、落实质效有待完善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工会、有关部门及企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