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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也不能任性

云和一民工讨薪未果火烧厂房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纪鸿璟 记者冯伟祥报道 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用在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何大海身上一点也不为过。因向老板讨要工资未果,他一气之下将放在厂区楼道内的香蕉水踢翻并点燃,引发了大火。近日,何大海因此被云和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1988年出生的何大海来云和打工已经有十来个年头了,从刚开始的学徒到现在的师傅,他的喷漆手艺好得没话说,很多玩具厂争着让他到自家厂里上班。何大海瞅准机会跳槽到了待遇更高的另外一家玩具厂,但与老东家的工资一直没有结清。

  2014年8月20日,何大海再一次到厂里讨要工资。

  “那天何大海来结算工资的时候火气蛮大的,因对工资的数额有一定的分歧,我没有结给他,叫他改天再来。”老板蓝某在公安的笔录里说道。

  可何大海无论如何就是不同意,一定要当天把钱拿走,并在楼道里叫嚣:“今天你不把工资给我,你的厂也别开了!”说完,他就将堆放在楼道旁的香蕉水打翻,香蕉水顺着楼梯一直往下流,何大海顺势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点火,“轰”的一声,四楼、三楼楼梯瞬间变成一片火海。

  何大海傻眼了,这才意识到闯下大祸,急忙从厕所里拿了铁桶接水往楼梯下倒,工人们也都拿灭火器和消防水带出来灭火,等消防车赶到后才把火扑灭。

  云和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大海用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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