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维权

我的女儿,你在哪里?

  前些天,羊大哥接到毛女士的求助电话,让羊大哥帮忙查找16年前被她的老公王先生抛弃的亲生女儿。毛女士悔恨交加,16年来内疚、自责不已。

  原来,2000年10月上旬,毛女士生下了一个患唇腭裂的女婴,当时女婴除了不会吃奶,其他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受医疗条件所限,当地县医院建议王先生尽快将女婴送省妇保院就医。

  女婴送入省妇保院后,王先生先是预交了3000元住院费用,但在医生诊断后,要求王先生再交3.5万元才可以手术。这不菲的医疗费用把来自农村、刚为造房子欠下10多万元债务的王先生吓傻了。

  王先生在向亲朋好友四处借钱无果的情况下,做出了让女婴遗弃在医院里不去抱回的狠心决定。

  做出这一“无奈”的决定后,王先生夫妇俩既有为人父母的内疚和自责,又害怕法律带来的惩罚,一直不敢做声。

  近些年来,王先生家的经济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被抛弃的女儿却成了他们内心最大的牵挂:女儿究竟是否还活着?如果活着的话,生活得怎么样?如果女儿生活得不好,该怎么办?

  经过一番联系,羊大哥了解到该女婴后来抱到了儿童福利院。为此,羊大哥来到福利院帮忙寻找。

  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告诉羊大哥,像这种情况,弃婴的父母想要找自己的孩子是很被动的,因为即使从档案里查找到了孩子生活在哪里,福利院方会尊求孩子养父母的意见,如果养父母拒绝亲生父母来看孩子或拒绝让亲生父母知道孩子生活在哪里,福利院方都不会告诉亲生父母有关孩子的信息。

  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让王先生把住址信息先登记下来,至于能否见到亲生女儿(弃婴)就只有等待养父母的决定了。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弃婴行为会根据《刑法》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王先生而言,尽管16年之后已过了法律追诉时效,但由于其当年缺乏担当的错误行为,也造成了如今的被动后果。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我的女儿,你在哪里? 2016-11-14 2 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