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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嫌犯200余人 受害人千余人 涉案金额近千万

钓鱼软件刷单特大网络诈骗案在诸暨提起公诉

  本报讯 通讯员何若愚 记者冯伟祥报道 在诸暨,几家网店老板为了提高店铺关注度找了人刷信誉,结果信誉没提升,却被人用钓鱼软件骗走了好几千元。警方顺藤摸瓜,“钓”出了一条价值千万元的“大鱼”,涉案人员200余人,涉及受害人千余人,涉案金额近千万,由此打掉一个黑色产业链。近日,这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办的特大网络诈骗案被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说起刷信誉的风险,很多人的印象中就是有可能会被网络交易平台监控到,对店铺进行降级、扣分处理。但其实,刷信誉的潜在风险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小李是诸暨市大唐镇一家网店店主。去年4月,为了提升店铺信誉,她在网络平台上联系了一个职业刷单手李某,让其在店铺内刷6300元商品。按照“规定动作”操作后,6300元钱应该在第二天就回到小李的账号上。没想到,第二天,李某却“爽约”了。“等了几天,这钱还没到账上,人也联系不到了,我想应该是被骗了,就赶紧报了警。”

  无独有偶,同样在去年4月,诸暨的另一名网店店主阮某也被人以同样的方法骗走5000元。

  此案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警方通过一系列侦查手段,将刷单手李某揪了出来。

  李某交代,猫腻出在网银支付页面上。“刷信誉”是刷单手用自己的账号拍下该网店的商品后,由网店老板远程操控刷单手的电脑,按下付款键后跳出网银支付页面,老板在页面上输入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金额,完成付款;再接着,由刷单手完成确认收货和好评的环节。换句话说,刷信誉就是网店老板借用了刷单手的购物账号而已,支付和收款都是老板自己的钱。李某却在卖家远程操控电脑之前启动了自己电脑上的钓鱼软件,输入自己的账号和预设金额。卖家按下付款键时就转跳到了一个假的网银支付页面。于是,原本要“回流”到卖家账号的钱,就进了李某的兜里。而这个假页面做得非常逼真,一般人根本看不出破绽。

  顺着李某这一线索,在诸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历时几个月,陆续抓获了出售该款钓鱼软件的吴某等人和开发这一钓鱼软件的林某等人。由此,这起特大案子终于浮出水面。

  据吴某交代,他是从软件开发者林某那里获得的经营代理权,然后在网上销售该软件,并以QQ聊天、远程演示、转发视频教程等方式教授购买者使用软件进行刷单诈骗。这些钓鱼软件还挺难伺候,每个月都要“升级”,输入新账号和密码后才能“钓鱼”。所以,每个月吴某都会从下家手里收取每个账号500元的使用费,把份子钱交给林某。经查,林某并不只有吴某一个软件经销商。而吴某手里有三四百个下家。据称,最“勤劳”的诈骗分子花某,已有30余万元进账。

  经过进一步侦查,本案涉及钓鱼软件制作者、销售者10余人,软件售后、推广QQ群组10余个,购买软件诈骗者近千人,诈骗用网络账号数万个,涉及受害人千余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目前,以林某为代表的软件开发者与吴某为代表的销售软件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以传授犯罪方法罪提起公诉,而李某等人实施诈骗活动的200余名犯罪嫌疑人则以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由于刷信誉是不诚信的表现,所以很多店主就算被骗了也不敢报案。正是这样的心理,才会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此案警示广大网店店主要诚信经营,切勿投机取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对利用钓鱼软件实施诈骗的,酌情从重处罚,数额达到巨大、特别巨大的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涉案嫌犯200余人 受害人千余人 涉案金额近千万 2017-04-07 2 2017年04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