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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 权

全省职工倾诉心声、寻求解答和指导的“掌上娘家”为您服务

“浙工之家”解答网友十大疑问

  ■记者王海霞

  互联网时代,虚拟网络已逐渐成为职工维权咨询最便捷的新路径。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浙工之家”自元宵节上线后,全省职工又多了一个倾诉心声、寻求解答和指导的“掌上娘家”。小编们整理了三个月来网友们发送到后台的各类咨询、求助问题,并就最集中、最具有共性的十个问题,邀请了工会系统专业人士解答。

  Q1:如何查询社保?

  A1: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查询,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到窗口或自助设备查询。

  Q2:我上班两年了,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想离开公司,怎么样维护我的权利?

  A2:可以主张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搜集相关证据,证明您跟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具体可拨打职工维权热线12351详细咨询。

  Q3:我怀孕5个多月了,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不给调换岗位,还让我现在请长假,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如果辞退我单位是否违法?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在此期间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2.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如需更多帮助,可致电12351、12333咨询。

  Q4:经理故意给我考核打低分,3个月没有奖金,该怎么维权?

  A4: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职工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寻求帮助;可以拨打“12351”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详细解答。

  Q5:我是一名销售,晚上11点老板打电话、发短信叫我陪客户唱歌,我认为不是上班时间,没有回复短信、也没有接电话。后来生意没谈成,老板莫名其妙扣我3000块钱工资,并叫我赔偿损失。我该怎么维权?

  A5: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电话12333。

  Q6:我在一家集团子公司上班,去年4月把我调到集团总部,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集团公司要辞退我,说给我一个月的补偿金,在子公司的时间不算,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A6:关于关联企业内部的人员调动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Q7: 我是残疾职工,已经工作7年多了,现在公司强制性调到我不能胜任的岗位。公司这样做不尊重残疾人,我要维权。

  A7:如果您不同意换岗位的,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每一年工龄补你一个月的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可向当地工会、残联申请法律援助。

  Q8:我在车间上班,发现一个不良品,去上面一个工位确认。确认过程中,因同事误操作导致我左手食指受伤。请问可以认定为工伤吗?车间主任说我离开了自己的工位受伤后果自负。

  A8:根据工伤认定标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Q9:杭州市职工的职业病赔偿由哪些政府部门管?

  A9: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职工如有职业病方面的疑问,可拨打全省统一举报、咨询电话:96301。

  Q10:请问一下,现在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去年还有一半的年终奖可以拿回来吗?

  A10:具体要看双方劳动合同或是单位规章制度关于年终奖的约定,如果应当享受年终奖而单位拒绝支付的,您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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