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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随手一扫 信息被盗

店家张贴的二维码 切勿随便乱扫

  通讯员孙建新、李震报道 “扫了一下店里的二维码,我所有的微信好友都收到了店家的小广告。真是不可思议。”近日,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消费者王女士来到县消保委投诉。

  原来,此前王女士在长兴县雉城镇当地一家理发店消费后,该店让王女士扫描一下店里的二维码。想到很多商家都会请顾客扫码加微信,王女士也没有多想,就对店家提供的二维码扫了一扫,结果刚扫完,她微信通讯录里数百名联系人,都收到了商家以王女士名义发布的商业性信息。

  “好多朋友都来关心我是不是被盗号了,害我花了好多工夫解释,一晚上一直听见微信在响,我解释了估计有100遍,并在朋友圈澄清,可还是有很多消息发过来,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王女士拿出手机气愤地说道。

  听完王女士的陈述,长兴县消保委的工作人员陪同她来到该理发店,只见店内吧台处果然贴着一张二维码。

  “就是这张二维码,扫一下就能代我发送信息,我自己却一点都不知情,店家也完全没有提醒。这种做法难道不违法吗?我的个人信息安全还能保障吗?”一进店王女士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的微信号是私人微信号,朋友圈从来不打广告的,店家的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我与朋友的感情,损害了我的信誉。”

  “个人微信号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你们店通过王女士的微信号,向其微信好友发送的信息是一条推广活动的商业性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你们店收集并使用王女士的个人信息,王女士却完全不知情,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该理发店店长指出。

  有关消保委组织提醒消费者,店家张贴的二维码不一定就是店家的微信号,也有可能是群发小广告。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路边的二维码不能乱扫,一些店家的二维码同样也不能随便乱扫。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3 店家张贴的二维码 切勿随便乱扫 2017-10-12 2 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