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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偷卖有毒 织纹螺获刑罚

  林静报道  在台州沿海地区,织纹螺因味道鲜美有一定的受众,不少吃货明知有毒但为了这一口仍会铤而走险,而一些商家为了贪图这独门生意的利润抱着侥幸心理则偷偷销售。3月7日,笔者从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刚审结了这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吴进今年29岁,牟刚28岁,都是黄岩人,两人感情深厚,平时一起玩耍,亲如兄弟,两个人都没有稳定的工作,5年前一个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一个因持有毒品被判刑。

  吴进、牟刚待在一起时,也想着好好谋份生计赚个大钱,可是两人既没文化又没特长,一时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有一天聊天时,吴进爸爸吴田开的卤味店入了话题,两个人突然想到一条挣钱的路子,就是借吴田卤味店的营业执照,趁店铺晚上空当的机会,合伙做个夜宵外卖的生意。吴进把想法告诉吴田,吴田看到这两孩子终于不惹事想着挣钱了,听了也是高兴,当下拍板同意。吴进和牟刚约定两人共同出资,获利平分,吴进负责采购和烧菜,牟刚负责广告宣传、电话接单和打包。

  2016年年底,一家名为“辣味寻龙”的夜宵外卖店在网上开张了,小店的菜单以卖海鲜、卤味为主。吴田除了提供卤味店这间店铺,偶尔过来帮帮忙。为了外卖店的生意,牟刚也是铆足了劲,分别在美团、饿了么、微信上卖力地推广宣传。夜宵店开张后不说红火,但也有不少的单子。吴进一边用心烧菜,一边寻思着怎么让店里的生意更火爆。

  2017年4月,吴进看到网上有人在卖“海蛳’,该菜品因口感鲜美比较受欢迎,但吴进也知道这款“海蛳”可能就是国家禁止购买、销售的织纹螺,且市场没有货。但想到独家菜品的生意肯定好卖,吴进还是忍不住在淘宝网上搜索,一搜果然有货,跟牟刚商量后,两人决定采购几斤试着加工销售。

  果然,“海蛳”的市场需求跟吴进想的一样,经常会有吃货在网上点单。吴田知道了,告知吴进有些“海蛳”是有毒不能销售的,得搞清楚品种。吴进回复说自己已问过淘宝店家这款是可以销售的。想到“海狮”销售带来的利润,吴田也就将信将疑不再过问。

  半个月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吴田的卤味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并扣押待销售的疑似织纹螺3.24斤。经检验,该螺类为细肋织纹螺。案发当晚,吴进、牟刚、吴田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自2017年4月始,吴进、牟刚在知晓从淘宝网采购的螺类可能为国家明令禁止购买、加工和销售的织纹螺的情况下,仍购买40余斤螺类,部分用在外卖店内生产、销售。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进、牟刚、吴田相互结伙,明知织纹螺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予以生产、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吴进、牟刚、吴田均被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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