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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天启动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免去名称预先核准环节 缩短企业开办时间

  本报讯 通讯员张敏捷 记者何悦报道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8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就不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要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了。

  为进一步压缩我省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环节,经省工商局争取,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在杭州、舟山试点基础上,于8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哪类企业可以直接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

  据悉,浙江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http://wsdj.zjaic.gov.cn)正式上线后,除明确名称用字规范、名称禁限字库、名称行业表述以及名称组织形式等,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另外,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30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30天,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的名称不能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并非“我的名称我做主”,申请人还是需遵守企业名称相关规定。目前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禁限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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