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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消除“微隐患” 更需责任内驱力

  微观点:常言道,责任心是安全工作的防火墙。而主体责任强不强,直接关系到规章制度的落实,最终影响到企业生产与人身安全。

  ■董柏云

  据媒体报道,近日,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随机暗访督查,大部分问题出于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于某些显而易见的“微隐患”,存在主观上不重视或检查中流于形式等情况,从而导致“微隐患”扩大为违法行为,有的甚至酿成火灾。

  隐患是引发各类事故的导火索,许多人注重的往往是生产工作中的不达标、不合格等摆在面上的问题,忘却了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微隐患”。思想上的不重视,行动上的不作为,是造成各类事故隐患存在的潜在原因。

  在日常工作中,有的单位认为事故几率小,偶尔几次不按标准作业不会导致事故,特别是看起来“小苗头”的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久而久之,一旦出现事故,则悔之晚矣。一次次血的教训,警示人们,牢固树立责任心,才能筑牢安全生产的堤坝。

  然而,在某些单位,人们对这一问题认识不清,有的重效益而轻管理,抓员工责任心冷一阵热一阵;有的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等,导致有章不循,埋下事故隐患。

  常言道,责任心是安全工作的防火墙。主体责任的强不强,直接关系着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落实程度,直接影响到一个企业生产与人身安全,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命运,切不可等闲视之。

  怎样才能做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实现安全发展?从实践看,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理念,在安全工作上来不得半点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应该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和相互监督的责任意识。要培养主体责任意识,必须从细微之处着手,持之以恒,从一点一滴、细枝末节抓起,一丝不苟地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只有从上到下的责任心强了,各项安全管理举措才能真正落实到位,隐患与事故才会减少。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消除“微隐患” 更需责任内驱力 2019-03-23 2 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