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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员工”或成未来新模式

微观点:“共享员工”,是疫情之下的权宜之举,还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笔者以为,“共享员工”或许会从特殊时期的抱团取暖,转变为一种常态化的用工模式。

  ■钟伟

  疫情之下,各地迎来复工潮。一些企业面临“复工难”,另一些企业却因订单爆增、员工无法返回等原因出现“用工荒”,于是大量的“共享员工”应运而生,既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又解决了员工的鱼米之炊。笔者以为,“共享员工”不仅仅是疫情之下的权宜之举,更折射出了未来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优化模式。

  受疫情人员流动限制影响,不少企业员工无法及时返岗,尤其在电商、物流、制造等行业,拣货员、打包员、外卖骑手更是紧缺;而大量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歇业停业,导致员工无工可返,赋闲在家。这个背景下,一些暂时难以复工的中小企业将员工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人力输出的合作用工方式,有效分担了企业人力成本、保障了员工基本收入、缓解了临时性缺工难题,无疑是智慧的、双赢的。

  员工共享,需要法律规范。在劳动关系上,“共享员工”缺乏成熟的法律保障,招聘、考核和奖惩也存在颇多漏洞。如果允许原用人单位以此营利或是随意向缺工企业进行劳务派遣,可能会导致劳务派遣常态化,也容易滋生企业间的违法劳务派遣。因此,必须出台共享细则,制定共享操作规范或共享审核流程、报批程序,明确共享用工的性质、适用条件以及责任承担等。要规范共享行为,原用人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更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员工共享,需要平台支撑。疫情下,“共享员工”迅速走红,成为解决用工难题的一剂解药,离不开共享平台的支撑。共享平台的确立,可以支持更多元的员工加入,员工可以自行决定服务时间,而不会受到传统的企业组织的限制。共享平台的优化,要整合在线社交、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等资源,创建一个受益面广、不限时空、随招随聘的共享平台,在线提供就业、劳动等问题咨询与解答。要实时更新“共享员工”“共享岗位”等信息,实现用工企业和求职者需求的精准匹配。

  员工共享,需要权益维护。双方企业在员工“共享”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共享”行为应遵循自愿平等原则,应当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落到纸面上并征求劳动者的同意。由于“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三方主体在共享协议中应详细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后期发生争议。特别在疫情期间,应当为“共享员工”配备疫情险、人身意外保险等。

  员工共享,需要工会介入。稳定劳动关系,助力复工复产,需要各级工会发挥独特优势,坚持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双维护”,积极引导企业和职工坚持遇事多商量、有困难共同承担,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面对疫情,各级工会组织要挺身而出,主动介入前期的协商洽谈,促成企业和员工达成“共享”合作意向,签订“共享”用工协议。要积极引导员工开展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共享期间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确保共享员工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共享员工”,是疫情之下的权宜之举,还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笔者以为,“共享员工”或许会从特殊时期的抱团取暖,转变为一种常态化的用工模式。可以说,“共享员工”开启了人力资源领域的一次巨大变革。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共享员工”或成未来新模式 2020-03-14 2 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