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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人间

任性过头会犯法

  ○王珍

  近来,社会各界正在忙于一边抓生产、一边抓防疫,全民皆兵全力应战。但总有那么些与众不同的另类,不戴口罩硬往人堆里穿梭,故意对着别人咳嗽。更过分的是,有人一言不合即口吐污言秽语,甚至拳脚相向。这种无视公共安全的红线,完全不约束个人的任性行为,既给公众情绪添堵,也给社会添乱。

  那些一味追求个人的任性自由,特别是带着私欲戾气的言行,真的比病毒更可恶也更可怕。毕竟,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军队、医护人员,以及为打赢防控战役而逆行奋战的所有人员,包括志愿者,为之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巨大精力、财力,甚至是生命代价。赢得目前抗疫局面的可控和疫情形势的向好转变,真的是来之不易!若因为个别人的一时任性,让抗疫、复工的成果毁于一旦,这样的任性,毫无疑问是在做病毒帮凶、与公众为敌,是犯罪。

  其实,不管什么时候,一个人太任性真不是什么好事。有的人年纪虽然早就是成人,但言行却一直停留于被惯坏的孩子一般,任起性来,毫无底线和原则,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还自以为任性只不过是脾气不好,性格使然,只是不拘小节。其实,有些毫无底线的任性,是会触犯法律法规的。

  曾经有媒体报道过,在去年的2月14日,杭州有一对任性的情侣,因琐事发生争吵,吵到愤怒时,一个用打火机点燃餐巾纸引燃了垃圾桶内物品,另一个则直接点燃床上的枕套。然后两个人越来越任性地点燃餐巾纸后扔至床上助燃,还将烟感报警器拆除。并在未检查火势是否完全熄灭的情况下离开房间,衣衫不整地蹲在马路中间,准备殉情。后来火势复燃且产生大量明火浓烟,经群众报警后消防队员赶至现场将火扑灭。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二被告人自案件侦查阶段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个世界上,是有些自制力差,情绪不稳定、易冲动的人,经常以执拗任性的行为来发泄自己的不满。今年年初,四川隆昌一女子因家庭琐事和子女吵架,心情不好。独自一人喝酒后,竟在凌晨2时许持菜刀将附近4辆车的后视镜砍坏。当她砍到第4辆车时,被巡逻的社区警务网格员发现,随即制止并报警。

  事后,该女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心情不好”不能当作违法行为的挡箭牌,她必须为自己任性的违法行为买单。

  其实,任性的人不是没有脑子,也不一定是不懂法,而是脑子只听凭自己的个人欲望或意志,只顺着自己的秉性,毫不克制,一味放纵。比如,闯红灯、驾驶电动车载人、超速,是明显的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但就是有人不管不顾,任性地从法律法规上直接践踏过去,也不顾死活地拿自己和他人的性命开玩笑。

  更有甚者,因有一官半职,不但做官不为民做主,反而有权就任性。在时下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就有个别地方出现了各种权力任性,造成恶劣的影响。曾经看到过一个视频,一个官职不大的人,在对一位忙碌的小护士大发官威、耍横,引起了公愤。这种人哪怕一时任性得意,最终也难逃黯然退场,甚至更不堪的结局。

  不管你有钱、有权、有人爱、有人宠,还是有气、有恨、有人害,但任性到只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或只为达到自己某种不正当的目的,执拗使性,无所顾忌,恣意妄为,完全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也不考虑公众的感受,甚至置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于度外,这样的自我放纵不自律,一定有法律来管束。


浙江工人日报 人间 00004 任性过头会犯法 2020-03-14 2 2020年03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