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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一揽子扶持政策出炉

温州“月光经济”逐渐升温

  通讯员章映、黄荣杰报道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入新阶段,温州“月光经济”正逐渐升温。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的城市拉开了璀璨新序曲。在瓯江沿岸,流光溢彩的夜色引人驻足,独属于春日温州的浪漫在此洋溢。

  随着全市科学布局和统筹推进,温州“月光经济”已逐渐具备多元化的形态。近日,该市出台《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为温州打响“月光经济”品牌、有效拓展消费时间与空间保驾护航。

  夜游、夜憩、夜宴、夜赏、夜娱成新景

  “没想到公园里还有这么有趣的地方。”在温州市区杨府山·江南里商圈,市民李女士告诉笔者,“这里新开了不少新兴运动场馆,最近开始限时开业,适合带孩子游玩。”

  说起“月光经济”,或许很多人还停留在夜宵夜市、夜场电影的最初印象。但事实上,温州的“月光经济”已具备多元化的形态。

  作为全市“月光经济”产业“两线三片多点”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杨府山公园片区的“月光经济”活力十足。在公园东南处的“杨府山·江南里”,不仅有港风十足的美食排档“肆小集”,更有今年初一开业便吸引市民“打卡”的威斯顿智体小镇。据江南里负责人介绍,威斯顿智体小镇不仅有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传统夜间体育项目,还有冰雪运动、攀岩、电子竞技、跆拳道等新兴体育项目。目前冰球馆、跆拳道馆等都已试营业。

  登上邻近的杨府山顶,就能以更宏观的角度看到全市“两线三片”月光经济的发展——瓯江沿岸,除了东侧米房cei的美食,在望江西路南侧的翠微山广场至西城路沿线,还将打造温州特色餐饮排档。而酒吧一条街亦不再局限于望江路,东瓯大桥以东至郭公山段的沿江防洪堤,一条露天酒吧、咖啡茶吧休闲带即将崛起。此外,大南商圈改造、庆年坊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文旅项目、海坛广场夜市等一个个项目都已标好了新起点。

  一幅夜游、夜憩、夜宴、夜赏、夜娱的“月光经济”蓝图,正徐徐展开。

  专家建言深植本土文旅融合,打造特色“不夜温州”

  温州“月光经济”发展还有哪些可以提升的空间?国内其他城市是否有更多可借鉴的经验?为此,笔者专门采访了相关专家。

  “发展‘月光经济’,首先应明确‘月光经济’消费主体,厘清他们的消费特征、行为和消费理念。”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系副教授金浏河提出,“然后是找特色,精心设计、规划并打造出具有温州地域特色的夜间消费场所、品牌和项目。”

  据去年该市组织对温州市区居民夜间消费行为的调查表明,该市具有比较稳定的“月光经济”消费需求群体。其中18~45岁的中青年居民占主体地位,而据消费特征来看,餐饮、购物、娱乐休闲及体育健身等占据靠前位置。

  因此,专家建议,温州的“月光经济”发展可充分结合本地文化优势,多产业融合。如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等可推出不同类型的晚间活动,促进文旅交流;与温州同属沿海城市的舟山充分发挥海洋特色,打造夜市排档,也可为温州所借鉴。

  一揽子政策全方位针对性破解发展短板

  专家建言也正在温州发展“月光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考虑内。为打响温州“月光经济”品牌,有效拓展消费时间与空间,发展壮大城市经济,满足老百姓消费升级和消费多元化需求,温州已经有了一整套行动计划,并针对“月光经济”发展短板出台针对性政策。

  今年初,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区月光经济产业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关于培育月光经济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明确将聚焦一江(瓯江)、一河(塘河)、一岛(江心屿)、一路(瓯海大道)、一街区(五马历史街区)、两地标(置信大厦和世贸大厦)、一绿心(三垟湿地)等关键节点,打造温州“月光经济”核心项目。

  同时,温州《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已经正式公布,明确了开展夜市试点、实行有限度自由经营等13项政策。

  开展夜市试点无疑是最吸引人眼球的。接下来,该市将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开展夜市试点,划定活动场地范围,引导夜市规范有序发展。

  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试行有限度自由经营,则为经营者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具体将呈现为减少(或免除)登记材料、时间和流程,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免于办理工商注册,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户推行住所登记承诺制、即办制、个体户口头申报等简易登记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政策还明确将打造创新“放心消费”示范区,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布点消费维权“星光护航站”,大力创建商品、餐饮等多业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样板区。

  推进夜间临时停车服务,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夜间特定时间段(20:00~24:00),允许部分道路增设夜间临时停车位,免收或减收停车费,并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梳理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情况,推动夜间向社会开放。

  政府审批护航服务,明确各类“月光”元素奖励补助

  为鼓励商场、商圈、旅行社及“月光经济”经营者等营业,此次政策还明确了夜间活动审批等绿色通道,并明确相应奖励补助标准。

  比如优化公共区域夜间活动审批,如遇到“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夜间举办活动时,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或公园等公共区域的,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视活动需要可适当延长批准的活动时间。对主办方在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活动,实行一次性许可。

  同时,推行相关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

  允许利用临时建筑促进“月光经济”发展,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对近期“留白”的空地,可采取市政府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经审批同意建设公益性、非经营性的临时建筑,用于支撑“月光经济”的相关产业发展;

  试点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在“月光经济”产业区域内,针对夜间特定时段(18:00至次日2:00)、特定位置,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允许沿街商户利用街面开展形象推广活动,放宽对夜间经营企业灯饰、广告设置的限制,允许“外摆位”和“跨门营业”试点。

  奖励补助方面,商场、商圈延时经营,对22:00至次日8:00延时经营产生的电费,低谷时段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商业用户,经申请核实可给予不超过低谷时段20%的电费补助。

  同时,创建特色“月光经济”街区有奖励补助。创建成(含已创建)国家级著名商业街(区),夜间营业时间持续到24:00的,每年补助80万元;创建成(含已创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夜间营业时间持续到24:00的,每年补助50万元。

  另外,高品质夜间文艺表演、有影响力的夜间体育赛事,最高也可得到100万元、70万元的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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