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始! 交强险条款“刷新”了
交强险赔偿限额提高: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交强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合计20万元。较原限额提升了7.8万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交强险每次事故无责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合计1.99万元。较原限额提升了0.78万元。
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分六档: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浙江、宁波等20个地区交强险费率浮动比率分六档,分别为:-30%、-20%、-10%、0%、10%、30%。
执行原则:截至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原责任限额执行。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