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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不捕率37.99% 不诉率26.83%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 “少捕慎诉慎押”浙江路径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丁婕报道 “少捕”全国第三、“慎诉”全国第二、“慎押”全国前列。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举行的“少捕慎诉慎押,促进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刑事司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为目标,探索“少捕慎诉慎押”浙江路径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在发布会上通报了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所谓少捕,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尽量不适用逮捕这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严格把握逮捕的法定条件,将逮捕强制措施限定为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一种预防性措施,努力使非羁押诉讼成为刑事诉讼的常态。前三季度,全省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789件4358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6714人,不捕率37.99%,从高到低全国排名第三;所谓慎诉,是指从严掌握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如果以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关系修复,更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治理,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尽量适用不起诉手段终止诉讼。前三季度,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5622件115896人,依法不起诉25180人,不诉率为26.83%,从高到低全国排名第二;所谓慎押,是指在少捕的基础上,通过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保障被羁押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人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诉讼权利,尽量缩短诉前羁押期限,降低诉前羁押率。前三季度,全省诉前羁押率39.56%。

  近年来,我省刑事案件结构发生巨大变化,重刑案件比例下降,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已占起诉判决85%以上,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仅占起诉判决8%。随着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及相关监管能力的提升,“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推进落实有了现实基础。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不捕率37.99% 不诉率26.83% 2021-10-28 2 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