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海关 查获4件象牙制饰品
本报讯 通讯员张越报道 近日,杭州海关所属钱江海关关员在对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个申报品名为“配饰”的进境邮件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拆查验,发现该邮件内1条项链、1对耳环和1枚胸针呈现乳白色且具有十字交叉纹路,这是属于象牙制品特有的“利兹纹”。
经送专业机构鉴定,确定这4件饰品为哺乳纲长鼻目象科现代象象牙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列明保护物种,毛重30.36克(含金属部分)。
海关提醒:象牙及其制品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我国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象牙制品。根据该公约及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海关法》等规定,除持有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