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如何解决医疗纠纷?省人大代表、江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军呼吁

建立第三方赔偿机制势在必行

  记者蔡东鸣 毛朝阳报道 要采访省人大代表、江山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军特别难,他不是在专家门诊,就是在走访调研。记者约了三次,都未能如愿。

  在赴杭参加省两会的前一天,记者终于“逮”住了王军。

  王军,今年51岁,九三学社社员,主任医师。他告诉记者,今年他准备了4个议案与建议。作为我省医疗界的省人大代表,他特别关注《关于从法律层面完善第三方处理医疗争议的议案》。

  他说,据权威部门发布,2013年,全省共发生重大或群体性医疗纠纷220起,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犯罪案件3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3人,刑事处罚157人,治安处罚225人。尤其是2013年10月25日发生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起杀医案,使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存在的不合理性凸显出来。医患矛盾的激化不仅使医患双方深受其害,也使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为此,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走访了许多病患者及其家属与医务工作者以及法律界人士,并通过各种渠道,呼吁要尽快立法,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但也许时机不成熟,连续两年,他向省、市两会提的相关议案,均未能被有关方面所采纳。

  这次他充满信心,因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治国,也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指明了方向。解决医疗纠纷要考虑到多方利益,既要维护好患者的利益,也要确保医院的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还要考虑到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与影响 。

  因此,王军代表建议将医疗纠纷的调处从法律层面确定为必须由第三方处理。这样就把医疗纠纷的“主战场”搬出了医院,到第三方处理,患者亲属所对应的对象已不是医务人员,几乎不会发生暴力事件,可以解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不被干扰,社会稳定得以保障。三年多来第三方调处医疗纠纷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应将医疗安全保险也加入到第三方调处之中。医疗纠纷的最终解决办法还是以经济手段为主,无论是医院自己协商、第三方调解还是法院判决几乎全都是付钱结案,只不过多少而已。所以今后解决纠纷应尽可能简化程序,参照交通事件的处理经验,采取强制医疗安全保险,由第三方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事件评估确定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保险公司根据上年度赔付情况调整对医院保费的征收数额。但是,对特殊和重大案件应由法院判决处理。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建立第三方赔偿机制势在必行 2015-01-21 2 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