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内拆迁”到底有多难
■寒风
据媒体报道,1月 18日,记者自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当日清晨的一起强行打砸房屋事件,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据当事人张际堂反映,当日早间6时许,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将他和爱人及儿子赤身裸体控制后,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毁。新郑市警方对此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
2010年5月,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出台的前一夜,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严禁地方政府违法强拆迁,因工作不利引发征地强拆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条例》已经出台四年零半载,如今,河南省新郑市再现强拆,并且是在一家三口熟睡中,还有的甚至裸身被多人强行控制,所住房屋被强行推到。为何地方强拆浪潮依旧呢?难道因为条例“旧”的缘故?
其实,“强拆”已经不是“新闻”。此前,长春、郑州、西安等地都上演过类似恶行。暴力强拆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原因有很多方面:可能有“后台”壮胆撑腰而胆大妄为、可能受利益驱使而漠视法律威严、可能是“乌合之众”的群体作恶心理使然……无论如何,肆意强拆、故意破坏私产都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中央一再明确,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合理进行住房拆迁的补偿安置,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但在这起暴力强拆中,住户遭遇野蛮打砸、断电、砸毁设备,最后被强拆,试问拆迁者还有起码的程序意识吗?对公民的财产还有一丁点尊重吗?法律以内拆迁难道真的有这样难吗?
发展之路上,土地的征收、房屋的拆迁,肯定还会在不同地方进行,最终法律以内拆迁才是硬道理。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的背景之下,如何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与被拆迁者实现良好的互动和沟通?对于相关部门,这不仅是执政智慧的考题,更是对执政宗旨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