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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曝光百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

去年判刑110名欠薪“老赖”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包晓挺报道 2014年以来,我省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联合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8件,经法院判决104件,入刑110人。为震慑警示恶意欠薪者,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省人力社保厅昨日将这百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以下为其中20起典型案例。

  一、长兴广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千岛湖旅游集团大排档钢结构工程项目负责人邱燕洪拒不支付14名职工10.96万元工资,经淳安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0月29日,淳安县法院依法审判,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3000元;

  二、宁波市鄞州波羽制衣厂负责人王旭波采取转移财产、逃匿方式逃避支付20余名职工9万余元工资,经鄞州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4月16日,被鄞州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三、象山爵溪毅晟针织厂负责人刘增成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20名职工10.69万元工资,经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6月4日,被象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四、宁波市北仑区小港佳音制衣厂负责人邓才军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48名职工21.29万元工资,经北仑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2月30日,被北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五、温州市瓯海区思达外语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杨贤宗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3名职工7.9万元工资,经瓯海区人力社保局依法处理,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月10日,被瓯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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