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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法在心中”为职工撑起“保护伞”

图为活动现场

  近日,海宁斜桥镇工业园区热闹非凡,一场由海宁市总工会主导的“法在心中”送法律、送健康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听了律师的解释,原来我还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助申请!”来自海宁金郑家具有限公司的职工范建明面露笑容挤出了送法律活动现场。

  范师傅是海宁金郑家具有限公司的一名切布机工,两年前,在工作中手腕神经严重损伤,尽管已被认定为一起工伤事故,公司也对范师傅进行了相关的赔偿,但伤残等级一直没有评定。“工伤事故带来的后遗症还没消失,这段时间受伤的手腕越来越不听使唤,眼下能不能申请伤残认定?”在活动现场,律师陈赟会在耐心听取了范师傅的情况介绍后给出了“良方”——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助申请。陈赟会翻开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向范师傅详细解释不能申请伤残认定的原因。“这段时间,我正为这件事郁闷,不知如何才好,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法’活动及时解除了我的困惑,也让我们职工学到不少自我保护知识!”范建明发自肺腑地说道。

  与此同时,由总工会权保部开展的海宁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服务现场也十分热闹,1000张医疗互助宣传册被“一扫而光”。不少职工对海宁市第二轮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看了今年的互助政策后纷纷感叹道:“工会组织又为我们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除了送法活动,由海宁市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海宁分院)专家、省劳动模范胡娟英带队的潮乡劳模志愿服务队开展了关爱女工送健康活动,为女工进行义诊等活动。

  此次送法律、送健康活动是海宁市总工会今年围绕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中心工作而开展的“法在心中”行动的首站活动,首站活动就服务职工1500多人次。据了解,活动除了进企业、进园区外,还将开进工地、楼宇等场所,全年不少于20个专场,通过“法在心中”行动,为广大职工、尤其是广大女职工撑起职场“保护伞”。 

  通讯员杨国祥 摄影报道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法在心中”为职工撑起“保护伞” 2015-03-09 2 2015年03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