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带病提拔”责任人不能说过就算
■吴杭民
又一名贪官落马了,尽管级别不高,还够不上“老虎”级别,但其上任未满两月即落马的“传奇”故事,确实是有太多的嚼头。
据4月2日《北京日报》报道,1日,河北省保定市纪委披露,高碑店市原市长李雄鹰因涉嫌受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其涉嫌“带病提拔”,相关部门还将严查到底,不仅查办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今年1月30日,在高碑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李雄鹰当选为高碑店市市长。然而,令人意想不到是,李雄鹰上任未满两个月就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在中央不断出重拳打击腐败的风口浪尖,一个涉嫌受贿的官员还能被提拔到重要的领导岗位,且在市长位子上还未满两个月就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确令人有点惊愕!
“带病提拔”、“边腐边升”,一直如传奇一般在不少地方上演,成为民众对选拨干部问题上诟病最多的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编审田国良,曾就高官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指出研究发现腐败高官八成受贿。在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进行剖析后发现,约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获提拔。
超6成高官带病提拔!这个数据说实话很是令人吃惊的!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是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的组织原则和用人纪律。但是,这些年来,在不少地方,官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却愈演愈烈,甚至有的官员上任几十天就锒铛落马,令人们对官员提拔任用制度的公信力产生莫大的质疑。
无疑,这暴露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牛栏关猫”之“缝隙”——一则,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则、制度看上去很“美”,但显然,在跋扈的权力和一些“潜规则”面前,这些制度是“不堪一击”的。同时,更要提防的是,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小圈子”现象、利益群体的相互勾结,使得人事纪律、组织原则成为“壁上观”,致使腐败官员“边腐边升”,这在被重拳打掉的周永康之“石油帮”、“秘书帮”上,影响尤其恶劣!
二则,更暴露出现在很多地方在实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问责制也是“墙上的风景”——按照规定,在新提拔任用干部时,如果出现违规推荐提名或推荐提名失误,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或个人将被追究党纪、政纪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将依法处理。但问题是,选拔任用首提问责制的执行力和惩戒力,究竟落地得如何?如今,大批的贪官被绳之以法,我们又见过几个首提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的?
李雄鹰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报道说,因其涉嫌“带病提拔”,相关部门还将严查到底,不仅查办当事人,还要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这样的问责追究方式,是民众期盼的——因为,只有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率先关进笼子,以精密、周全的制度设计和实实在在的执行力、问责力来约束首提责任人,使其不敢乱提、不敢“潜规则”式地用人。所以,问责“带病提拔”责任人不能说过就算,在李雄鹰一案中,究竟是谁该对此负责,理应严查到底,给出一个答案。
一言以蔽之,只有将主导提拔者的官员先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权力才不会被“腐蚀”,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闹剧才能不再屡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