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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高速通行费犯了诈骗罪

浙江“5·30”特大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昨宣判,4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赵华佳 摄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龙轩 苍轩

  一批安徽籍大货车司机通过互换高速通行卡、拆换牌照等违法手段,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此案被称之为浙江“5·30”特大高速逃票诈骗案。2014年12月,温州警方一举摧毁了盘踞在浙江省高速公路上的这个庞大诈骗团伙。

  昨日,温州龙湾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判决,尹成成、朱士晴、曹广金、曹泰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并予以罚金。

  受老乡影响,一批安徽籍大货车司机干起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勾当

  上述4人同为安徽省宿州市人,其中曹泰系曹广金的儿子。

  案发前,4人均替温州市瓯海区的一货车老板开大货车,在温州、富阳两地运输纸类等货物。尹成成、朱士晴两人一个车,由尹成成开车,朱士晴跟车;曹广金、曹泰父子俩一个车。

  尹成成称,2014年4月,他们在富阳拉货时,听安徽老乡说起如何通过换车牌、换收费卡的方式偷逃高速通行费来赚钱。听完后,几人便商量用这种方式来赚钱。

  于是,上述4人与老板商量将高速通行费包干。这样一来,他们就不需要向老板报销高速通行费的发票。通过逃费后,老板给的包干费用就收入他们囊中。

  “我们两辆车一辆在富阳、一辆在温州。我们互相电话联系,在高速拉货途中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换掉各自的通行卡。富阳回温州的车选择晚上在诸暨次坞上高速,温州去义乌的车选择在永嘉上高速,通过电话联系,我们会在高速永嘉服务区或者永嘉段路上见面换掉通行证。换卡后,富阳回温州的车子从温州东高速下,温州去义乌的车在义乌下。”尹成成事后供述说。

  聪明反被聪明误,同台受审一起获刑

  2014年10月28日7时,专案组侦查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一个仓库抓获涉嫌诈骗的这4人。

  今年3月18日,龙湾区检察院向龙湾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份开始,4人伙同蒲某、易某(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驾驶大货车在温州至义乌及富阳至温州往返运货期间,采取互换高速通行卡及拆换牌照等方式偷逃高速过路费。至案发,尹成成、朱士晴驾驶的大货车偷逃高速过路费共计53905元,曹广金、曹泰驾驶的大货车偷逃高速过路费共计31575元。

  龙湾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成成、曹广金、朱士晴、曹泰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4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已退出全部赃款,故予从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罚,同时分别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并非个案

  无独有偶,苍南法院近日也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一名安徽籍货车司机因高速换卡偷逃费用被指控犯罪,站到了被告人席。

  货车司机郑继峰听说可以通过调换高速收费卡以缩短路程,减少高速收费来节省运费。于是,他就和几个有一样想法的老乡,还有其他开大货车的司机互相联系。2014年3月26日,郑继峰和张某(另案处理)驾驶大货车,从温州高速路口上,并联系从义乌来温州的货车司机,约定高速地点后,交换高速收费卡,后在义乌附近收费站下高速,偷逃高速费用430元。苍南检察院指控,郑继峰以这样的方式先后偷逃高速费用40次,金额达35000元。检察院认为,郑继峰偷逃高速费用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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