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走老乡工资后他玩起了失踪
中介人冒领工钱案对劳资双方都是教训
■通讯员山佳怡
辛苦打工挣的工资被人代领了,当事人和老板都被蒙在鼓里,那么,被冒领工资是当事人自认倒霉,还是由老板负责呢?
工资被冒领
中介人玩失踪
王一民、朱旭等10人都来自山西,于去年10月相约到嘉兴打工,人生地不熟的他们碰到了同乡李响,李响声称,他经常介绍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老乡到各个厂里打工。经李响介绍,王一民等人去了秀洲区新塍镇杨老板开办的厂里打工。
去年年底快发工资时,因家里有事,王一民等人匆匆赶回老家,跟杨老板约定过完年再回来打工。等他们过完年回来想领取工资时,杨老板却告诉他们:“你们的工资,李响已经帮你们签好字领走了。”
杨老板的话让大伙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的工资怎么会被领走呢?王一民等人表示完全不知情。
王一民立即打电话给李响,电话里传来“你拨打的号码为空号”。到李响原先租住的地方找,也是人去屋空。就像人间蒸发一般,李响消失得无影无踪。
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的工资就这样没了,这可怎么办?王一民等人此时想到了杨老板,杨老板在没有询问过大家的情况下,就让李响领走了工资,得负责任。
杨老板了解事情原委后,也很吃惊,毕竟自己把王一民等人的工资发出去了,但完全由自己负责,又觉得委屈。
该谁担责
双方各执一词
究竟该由谁为冒领的工资担责?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新塍镇调委会接到申请后及时介入调解。
调解员首先向杨老板指出,发放工人工资时,应支付给本人,如委托他人代领,严格来讲,领取人应向用人单位出示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单位在见到委托书后,才可以将委托人的工资发给受委托方。
调解员通过指出杨老板行为不当,以安抚王一民等人的情绪,打破僵局。
从与双方的交谈中了解到,李响是此次纠纷的“罪魁祸首”,双方都遭到了李响的欺骗。对杨老板一方来说,李响既是王一民等人的老乡,又是他与王一民等人之间的介绍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是“自家人”,工资给谁都一样。
而对王一民等人来说,李响只是介绍他们进厂的一个中介人而已,以前从来不认识,杨老板不应该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就轻易把钱给了李响。杨老板在工资发放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失误,这才导致了此次事件的发生。
调解员站在法律的角度,为双方寻求解决途径:现在李响已失联,而王一民等人也要回老家,不可能在嘉兴久耗,从双方共同的利益考虑,双方先报警,约定本月底前在嘉兴和李响老家协助警方寻找李响,如果月底还没找到李响,王一民等人的工资则先由杨老板支付,支付后杨老板有权向李响追偿。
双方最终听取了调解员的建议,杨老板也表示自己会吸取此次教训,规范企业管理。
“老娘舅”有话说
此次事件对于各公司及外来打工人员都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和警告: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找中介需要找有资质的公司,或者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场找工作;对公司来说,在发放工资等涉及金钱交易时,须由当事人本人领取,如代领须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