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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退休官员任“独董”要让人读得懂

  ■吴杭民

  自2013年中组部下发被称为18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后,掀起了上市公司官员独董的“离职潮”。截止到5月18日,人民网通过wind数据终端梳理,发现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目前仍有22位政府退休官员任独立董事 (5月20日人民网)。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不仅影响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不利于政企分开,更不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去年年中开始,中央清理官员在企业任职的相关情况进入大众视野,其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上市公司中的官员独立董事。

  一年快过去了,而媒体最新的统计数据仍令人不安——仅在市值排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还有22位政府退休官员在任独立董事,那么,谁能告诉我们,沪深两市中,究竟还有多少官员或退休官员还在顶风担任独立董事?

  禁止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中央已是三令五申,但这一顽疾一直没有得到根治。其“病灶”,就是中央政令在地方的执行力和惩戒力不强,对很多官员没有强大的约束力。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早就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同时,根据中组部18号文件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不得超过1个。

  可是,在媒体调查的政府退休官员独立董事中,薪酬最高者是北京银行独立董事于宁,年薪为46.6万元,他同时还兼任京东方A的独立董事,年薪为15万元。除了丁宁,衣锡群、王瑞祥和马林也同时担任两家市值前100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职。至于是否符合“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之规定,公众更是不得而知。

  这里,不妨来说说香港政府是如何管理退休官员“再就业”的——港府针对退休首长级公务员的管制政策俗称“过冷河”,即指定期间最低限度的禁制期及管制期。禁制期内,退休官员不能从事任何外间工作;而管制期内退休首长级公务员必须先取得政府(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才可从事外间工作。香港退休高官再就业的禁制期从6个月至12个月;而管制期则从2年至3年。几年前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更严格和更透明的规定:退休高官在管制期内再就业,就业情况需登记成册并上载政府网站,向市民公开。 其次是制度设计上更趋严密和谨慎,比如规定提出再就业申请的高官,必须提供任职政府最后3至6年期间,与准雇主及其相关公司在方方面面的重要接触和往来等资料,以供评判是否能获批。

  据报道,为抓好落实,中央组织部曾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要严肃处理。

  退休官员任“独董”,首先要让人读得懂!即要实现最大限度的透明制度化,你与退休后去任“独董”的上市公司,是否近几年有利益纠葛?是否乃权力“期权化”的“落脚点”? 是退休几年后才担任的?是否符合《公务员法》之相关规定?只有相关信息完全公开了,人们才不会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而一旦发现是违规兼职,那就应收缴其任“独董”的报酬,而不是仅仅“不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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