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廉政账户让百姓满意
微观点:必须严格廉政账户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追查干部是否存在深层次的腐败问题。因此说,我们千万不能让廉政账户成为干部腐败的“避风港”。
■齐振松
近日,衢州市启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廉政账户”),用以受理缴交的礼金。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以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的,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无法退回和不便退回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折价款,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缴入廉政账户,视同上交组织。
廉政账户在很多地方已经建立并施行。其实,早在古代就有类似廉政账户济民的故事:北宋神宗熙宁三年八月,朝廷得悉浙江大旱,又逢蝗虫之灾,其中越州(今绍兴)最为严重,便派赵抃(衢州西宁(今衢江)人),到越州任知州救灾。赵抃上任后,就有一些米行老板为了日后生意好做便送银子给他,这个500两,那个200两不等,他便让家童赵福收起这些银子记入账本代管。待银子收到1万余两,赵抃就让家童全部购了大米,按人户分配给灾民,平安渡过了饥荒,受到当地百姓赞扬。赵抃这一做法,不仅不属腐败,而且为灾民百姓解决了饥荒问题,实属好事。
当今,我们的廉政账户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了帮助那些被动收礼的党员干部而设立的,凡缴礼金后持有该账户“回执”的,将不再追究收受人的相关责任。这是为党员干部上交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等建立的一个“绿色通道”。
廉政账户可以说是给了被动受贿党员干部一个“出口”, 同时为其提供了一个改正和忏悔的机会,为反腐倡廉及扭转社会不良风气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把腐败的贿金提前上缴国库,使其贿金用在刀口上,又减少了反腐败的资源浪费。
据悉,衢州市廉政账户交款制度有一定期限,凡已收受的礼金以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或其折价款,要在一个月内上缴廉政账户。对在规定时间内不上交的,无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根据情节依纪依规处理。这是廉政账户的得力举措之一。
除此,我认为廉政账户应该使用实名,这样可以打消腐败分子把廉政账户作为“掩体”,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的侥幸心理,有利于迅速准确地查明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必须严格廉政账户管理制度。首先,应严格审查领导干部存入廉政账户资金的获取来源、获取金额、获取时间。其次,要进一步追查干部是否存在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是否在收受他人红包和有价证券之后,为他们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千万不能让廉政账户成为干部腐败的“避风港”。人们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对待廉政账户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并通过建立廉政账户制度,切实可以减少部分腐败现象。但愿廉政账户制度执行效果让老百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