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米还是新米这是个问题
■刘 鹏
据媒体日前报道,中储粮辽宁“以陈顶新”事件之后,有稻谷加工企业向记者反映,目前我国大米市场普遍面临“稻强米弱”格局,加工企业为维持生存,只能转而加工更多的陈粮以降低成本,最终可能导致流通到市场上的陈米越来越多。
“流通到市场上的陈米越来越多”并非危言耸听,其至少有两大形成因素:一是加工企业有加工陈米以降低成本的冲动。换言之,作为生产与消费的中间环节,加工陈米更受欢迎,消费者自然有了更多吃到陈米的可能。二是陈米受宠,新米的市场份额被挤占,也必然导致新米拖成陈米的问题。如此恶性循环,最终难免是今年吃前年米,明年吃去年米。
虽然处在保障生存,甚至营养的角度来说,陈米只要不变质,其与新米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大米的质量以“粗糙率、不完善粒、杂质”等为衡量标准,并不以新陈为标准。但色泽、口感、产后时间长短等外在品质等,也不能完全忽略。至少,在市场上陈米新米,因为这些外在的品质等,是存在价格方面差异的。
此外,处在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讲,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他们花钱买了米,就有权利知道这些米是新米还是陈米,是陈米的话,是多少年的陈米?同时,消费者如果想买新米,至少要有一个选择的标准!
但事实上,我国目前市场上供应的大米,很难在打开包装之前,或者从外观上分清楚是陈米还是新米。同时,因为“勾兑”“抛光”等不良加工行为的存在,连专家也会被难住,消费者自然也就没有了选择权,甚至没有最起码的知情权。
处在粮食生产与消费的总角度看,我们并没有理由过分地歧视陈米。但消费者从市场上购买的大米,到底是陈米还是新米,不能总是傻傻地说不清,也不该总是让消费者迷迷瞪瞪地看不清。对此,最好的解决办法,无疑是出台相关规定和标准,由生产者、监督者一起在大米的包装上,同时标注收割日期和出产日期,然后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对此,日本等一些国家早就这么做了,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