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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开发票要加收10%,给收据却不见公章

临安白天鹅酒店的店规如此霸道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报道 6月10日晚上,在临安市采访劳动模范和抗战老兵的记者投宿城区钱王大道上的白天鹅酒店。而次日结账时的一幕让记者瞠目结舌。

  次日上午,记者到酒店前台退房结账,由于前一天记者登记时交了200元押金,房费是100元,酒店前台服务员在退还记者100元押金后便再无下文。

  当记者提出要开发票回单位报销时,对方回答说,开发票可以,但要加付房费的10%即10元才能开具。住店开票,天经地义,额外加费,于法无据。记者明确提出,此举涉嫌违法、偷税行为,可任凭记者道理讲得口干舌燥,前台服务员依然坚持加付10%这条“店规”,并称“刚才有个公安局的人也是这样办的。”言下之意是公安局的人尚且如此,你怎能例外?

  因急于出访,记者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酒店开张收据作为凭证。服务员总算是没有推辞,可当记者接过开好的收据一看,顿时傻了眼——收据上无单位、无开具人署名、无公章,说是收据,其实就是一张白条。

  在记者的一再坚持下,服务员总算在收据上填写了单位名称,在收款人一栏里写上了一个“许”字。可当记者要求在收据上盖上单位公章时,这名姓许的服务员再次语出惊人:“我们酒店没有公章。”

  记者向这名许姓服务员提出,要求面见酒店负责人,直接向其投诉,服务员表示:“我们老板不在,要下午四五点才来。”记者因为时间紧迫,无法再与其纠缠,只好拿上这张不伦不类的“收据”,留下电话号码,让服务员转告酒店负责人到店后与记者联系。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没接到酒店负责人的回话。

  开发票要加收10%,给收据却不见公章,临安白天鹅酒店的“店规”不光奇葩,而且霸道。希望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认真查一查白天鹅酒店的不法行为,治一治这霸道的“店规”。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临安白天鹅酒店的店规如此霸道 2015-06-15 2 2015年06月15日 星期一